龙岩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建部“双贯标”和《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关于精减资金账户的要求,落实“每家受托银行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全市只能开设一个增值收益专户”的规定,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核算。现将我中心银行账户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使用各县(市、区)管理部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
2019年10月25日起,我中心将撤销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只保留市级的承办银行账户,即每家受托银行只保留一个住房公积金专户。
二、变更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银行账户
2019年10月26日起,各县(市、区)管理部公积金缴存单位转入账户信息变更如下:原汇缴至各县建行账户的统一变更为汇缴至市中心建行营业部账户;原汇缴至各县工行账户的统一变更为汇缴至市中心本级工行龙津支行账户(对应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详见下表)。
三、注意事项
1.原属龙岩市本级的缴存单位无需重新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合同》(托收协议),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合同》(托收协议)继续有效。
2.2019年10月28日恢复业务后,各缴存单位因汇缴、补缴等业务,需手工转账到我中心归集户时,须备注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归属管理部所在的区域名称(如单位公积金账户归属长汀管理部的,转账时须备注“长汀”)。
因账户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3日
原标题:通知:龙岩公积金将停止使用各县(市、区)管理部账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只保留市级银行账户